根据《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通知》(附件1)以及教育部文件(附件2、3)精神,以哲学、新闻传播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历史学等为重点,建设覆盖所有哲学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类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色示范课堂”。通过组织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深入推进“课程思政”,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哲学社会学科领域的指导地位,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请积极组织相关教师认真学习,择优推荐基础扎实、课堂效果好、有特色的课程,填报“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和推荐汇总表((附件4、5,电子纸质各1份),并于1月10日(周三)前提交至教务部综合科。基础学院各部门请在1月10日上午10:00前交至学院教务办415办公室。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进行评选,遴选后上报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