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附件1)文件要求,推进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参与教学改革研究实践,积极设计、实施和验证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有计划地培育和总结提炼高水平教学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
一、项目类别及数量
本次立项分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2018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继续实行“名额到校、省厅备案”立项方式,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采用“先建设、后认定”立项方式。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36项,遴选重点建设项目12项,推荐为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20项,按年度遴选课堂教学改革优秀案例,推荐省级认定。
1.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参照《浙江万里学院2018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围绕新形势,新问题,结合学校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学管理与方法改革、应用型专业综合改造、深化产教融合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方面重点工作立项,以应用型、互动型项目为主,结合具体实际,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2.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深化教育信息化改革,用好信息化、“互联网”手段,推动MOODLE教学平台使用,利用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突出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探索课堂教学的新方法、新模式,促进课堂教学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结果评价为主向结果与过程评价结合转变,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促进提升教学质量。
二、申报要求
1.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主要面向一线教师,一线教师申报比例在60%以上,也可以课程组、教研室、实验室或教学基地等教学组织的形式申报。教学改革项目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学院、跨部门、多层面的合作研究项目,鼓励广大一线教师参与。
2.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与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含2个)以上立项项目;2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项目立项后,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3.省级教改或课改项目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已获得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要积极推进教学改革,统筹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做好院级项目立项和校级项目推荐。
2.学校将结合各单位历年教改项目的完成情况以及课程教学改革实际和观摩教学活动的成效,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3.拟推荐排名前12项教改项目为省级教改项目,经校内公示审核后,向省教育厅推荐备案。
四、项目建设周期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在本批次教改项目研究周期内,省教育厅将按年度认定两批全省课堂教学改革优秀案例,学校将根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情况推荐省教育厅进行认定。
五、结题要求
1.教学改革项目
完成申请书中的改革目标,重点突破关键问题,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和育人成效,对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校级教改项目要求围绕研究任务发表论文2篇以上,参加学校举办的交流研讨会,并进行主题报告。省级教学改革项目须在一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二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参加国际国内教学改革的会议,并做大会或分会场发言,不少于1次或面向全校组织不少于1次校内教改交流研讨会。
2.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完成申请书中的改革目标,重点突破关键问题,整体实践成果显著,改革效果明显,对成果分析到位,具有示范价值。要求围绕申报项目在发表论文1篇以上;要求基于MOODLE平台有效开展教学,实现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形成课堂教学改革案例,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课堂观摩月。
六、项目经费支持
1.项目支持额度:省级教改项目由学校支持1万元,要求学院不少于1:1经费配套。校级教改项目由学院不少于1万元经费支持、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不少于0.5万元,一年后被认定为省级课堂教学改革优秀案例的项目,学校给予经费奖补。
2.经费管理:项目立项后支持经费分3次拨付,比例30&、50%、20%。2018年立项后给予总经费的30%作为启动经费,中期检查合格后给予50%继续建设经费,对不合格的项目停止经费拨付,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的经费。
七、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抓紧时间,认真研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封面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4,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封面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申报汇总表(附件5,6,电子版和纸质各1份,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于9月16日前将材料提交至教务部。联系人:张琰慧;办公电话:88222560。
基础学院各部门把材料于9月13日前将材料提交至学院教务办,联系电话:88357733(方老师)
教务部
2018年6月20日